专业认证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专业认证 >> 认证文化 >> 正文
归路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18-05-16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归路


南工土建字[2018]13号

归路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

为了适应工程教育认证,规范归路课程体系修订评价方法,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,并充分体现专业特色,科学评价课程目标,持续改进课程体系,特制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。

一、评价周期

专业要定期对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评价,及时根据课程目标评价改进报告、在校生、毕业生、用人单位等调研反馈意见进行评价,也可与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同时进行。评价周期一般为4年,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,国家政策等进行相应调整。

二、评价责任机构与职责

教学副院长是总协调人,专业负责人是相应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直接责任人。

专业负责人带领专业骨干教师组成评价小组,具体完成本专业课程体系调研、调研结果统计分析、组织专业内研讨、合理性评价等工作。

三、评价过程

课程体系评价工作小组讨论确定评价方法,起草评价问卷,以多种途径向评价人群,包括教师、学生(含毕业生)、行业企业专家发放评价问卷及回收反馈意见,并汇总与整理反馈意见。

四、评价内容

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:

1、课程体系的构成是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,是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观测点。

2、课程体系中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观测点是否能够对应并可落实。

3、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,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。

4、各门课程的学分、学时、开设学期设置是否合理。

五、评价结果

评价工作小组对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学院,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,为课程体系的制定提供依据。

归路

2018年5月


版权所有:归路

地址: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(瑶湖校区)   邮编:330099